萌萌

这个号真的不更了

【俱利歌/现pa】金瞳下的牡丹花(上)

前文,歌仙中心的《牡丹花期尚早》

日更是假象,我要忙死了,下一更至少也在一周后的。

故事其实不长,要是有时间真的想一口气写完。


虽然这一篇基本上是完全的俱利歌,但这个世界观里花鸟风月是中心人物,后文里也会出现大量的花鸟风月,所以请允许我私心打一个花鸟风月的tag,如果实在不合适的话,请提醒我删tag吧。


俱利歌主场

同时包含烛鹤的成分


那么,感谢阅读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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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牡丹花开的时候都是歌仙心情最好的时候,他向来不吝啬展示自己辛苦培育的牡丹,围了一圈矮矮的栅栏权当是围墙,任由来往的行人驻足观赏。

周围的人大多都知道这是文豪歌仙先生种的花,传来传去竟也成了小城里的景点之一,每年的花期总有不少书迷慕名而来。歌仙喜欢花,喜欢文字,却不太擅长对付这些蜂拥而至的粉丝们,便在矮矮的小木门上落了个装饰意义远大于实用价值的锁,表明了自己不愿待客的心思,便也就没有人来打扰他。大多数书迷只是站在路边留下纪念的相片便走了,极少有人会问歌仙先生此时在不在家。

但花总是要打理的,歌仙也不愿意假手他人,向来都是亲力亲为。每当这个时候,他便多多少少会遇上几个赶上巧的书迷,客客气气地和对方说几句不痛不痒地感谢。

 

有些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,大文豪歌仙先生是不善言辞的,尤其在遇上不懂风雅的乡下小子的时候。

歌仙兼定第一次见到大俱利伽罗,便是在打理牡丹的时候。

 

那时候的牡丹花期已经快要结束了,慕名而来的书迷也默契地渐渐离开,和泉守和堀川也早就去了寄宿学校,于是小院落里又只剩下歌仙一个人。让艳丽的花瓣化作春泥也不失为一种风雅,但歌仙更喜欢收起一些落下的花瓣用来制作书签。正在他拿了小扫帚准备出门去搜些落红的时候,便看见了独自一人站在栅栏外面的,皮肤黝黑的青年。

没想到快入夏的时节里也会有书迷造访,可比较起其他的书迷,这位青年看到歌仙之后的反应又过于冷淡了,他的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,凌厉的眼神配上他黝黑的肤色使他看起来像是个不好惹的小混混,可小混混又不会像他这样安静沉着,这多少勾起了歌仙的一点兴趣。

写字的人总是容易对新鲜的人类感兴趣,歌仙正准备开口搭话,便看见对方默不作声的提起了手中的包袱布,黑色做底的包袱布看起来沉甸甸的,里面多半装着个分量不轻的盒子。黑底上面的藤花是绣上去的,精致的针脚实在是叫人心生欢喜,也彰显着主人十分的诚意,“叔叔让我送过来的。”

“叔叔?”看到绣在布上的藤花的时候,歌仙多半便猜到了是宗三和长谷部送过来的礼物,但叔叔这个称谓还是让他惊了一下。长谷部跟在宗三身后来到这座城市还是13年前的事情,歌仙同他们来往了这么久,从来没有听过长谷部还有这么个侄子。

言谈间,歌仙自然地拉近了同青年的距离,最终在离他不到两米远的地方,隔着栅栏平静地对视着。对方看起来比自己年轻许多,应该是二十后半的年纪,挺拔的鼻梁和明亮的金眸给他更添了几分异国气质,个子同自己一般高,身材应该比自己单薄那么一点,却也称得上匀称结实。他的脊背习惯性地挺得笔直,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件暗红里子的黑色外套。袖子被随意地卷了起来,露出了手臂上有些骇人的纹身。

是俱利伽罗龙。

歌仙在心里暗自惊叹着这个家伙身上的流浪者气质。他看上去像是个异乡人,不管身处在哪里,都该是个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的异乡人。他不禁对这个青年燃起了兴趣,想要从他身上挖下一些新奇的故事来。

 

“你说的叔叔,是说的压切先生吗?”

“是。”青年点点头,用一个字简单地回答了歌仙的提问。从方才开始,青年的目光便没有在歌仙身上做太久的停留,他的目光更多地留给了那些七零八落的牡丹花瓣上。

花期的确快过了,歌仙以为他是在惜春伤景,更忍不住对他升起了几分好感,赶忙追问了一句,“你也喜欢牡丹吗?”

“不。”青年回答地依旧干脆利落,“牡丹太俗气了,我不喜欢。”

 

每个人心里大概都有个绝对不能被否定的存在。对蜂须贺来说,这个存在大约是他对金色的执着;对宗三来说,这个存在大概是漂亮的颜料和家里的孩子;对青江来说,彷徨的幽灵和神社的威严向来是容不得他人置喙的;对歌仙来说,牡丹便是这样的存在。

大文豪歌仙兼定对牡丹的执着人人皆知,光是咏牡丹的俳句或者散文便不知写了多少,断断续续连载着的小说里也经常出现牡丹的意象,几乎快要成为了歌仙的代名词。而眼前这个陌生的青年,又或者说不能算陌生,那么我们便说,这个友人的丈夫的侄子,一开口便干脆利落地否定了歌仙心头最宝贝的存在,歌仙先生的反应也便可想而知了。

兴许是因为方才默默在心里给了青年太高的评价,这骤然的反差让36岁的歌仙先生在这一瞬间仿佛突然就变成了十几岁的孩子,一向矜持的宽容与余裕瞬间没了影子,隐藏了许久的刺突然间冒出了头,让他接着猛然涌上的怒气不假思索地开了口。

“年轻人,你叫什么名字,从哪里来?”歌仙眯了眯眼睛,话里的不悦已经十分明显。

“大俱利伽罗。仙台。”青年显然不把歌仙的这一点怒气放在眼里,却也没有转身要走的意思,明亮的金眸饶有兴致地回视着歌仙的视线,丝毫不打算在气势上输了半分。

“呵,不懂风雅的东北乡下人。”

 

这句话可算是真的刺激到的俱利神经。他的表情不像歌仙那样富于变化,但被挑衅之后的怒气依旧极其明显地显露了出来。他的视线变得更加凌厉,默不作声的凝视后面仿佛有一团浓黑的烟雾要冒了出来。但歌仙兼定什么风浪没见过,这一点反应自然是不放在眼里了,他们便这样挺直着脊背无声地对视,似乎是在进行着某种必须要分出胜负的比试。

沉浸在自我情绪里的人是察觉不到自己的幼稚的,两个人都是认死理的性子,更是没办法跳出情绪好好审视现状了。总之梁子就这么结下了,双方都在心里默默给对方拉了黑,谁也不愿意在见谁。

 

可偏偏造化弄人不遂人意不是。

 

说起来,歌仙和宗三合作出版的老年绘本取得了意外地成功,加印的消息很快便传了过来。宗三也终于借着这一次合作变得小有名气,歌仙心里自然也是开心的。兴许是这次合作让出版社尝到了甜头,就在他遇见俱利的前几天,责编烛台切光忠便联系他,用电子邮件给他发来了好几封匿了名字的画作,请他从里面挑个感兴趣的新人画家出来。歌仙向来不介意多认识些人,便欣然答应了。歌仙不太懂画,对插画更是算得上一窍不通,凭着自己的审美直觉一番挑挑拣拣,也总算是有了个结果。那幅画里的是在草丛间嬉戏打闹的灰猫和扬着脑袋逗弄风铃的小狗。虽说少了几分宗三式的灵气,但总归是可爱的,画家本人对小动物的爱意也展露无遗,温暖而又甜蜜的氛围十分讨歌仙的喜欢。

想必是个很乖巧的孩子。

那便见见吧,歌仙一边浏览着屏幕里画作一边想,要是能让这个新人也画点牡丹就好了。

 

这天一大早,烛台切便开着车来接他了。因为是周末,烛台切不放心把小孩子一个人扔在家里,车后的位置上还坐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半大孩子。烛台切做他的责编已经有些日子,歌仙自然也认识他家的孩子,他熟练地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的位置,歪过头冲着对方打了个招呼。

“早上好呀,小贞。”

“早上好,歌仙先生!”

太鼓钟举起手元气满满地回应着,便接着低下头研究手里的魔方,不再打扰两个大人谈大人间的事情。

 

“怎么又带小贞上班了,你家鹤丸又出去了?”

“别说了,昨天刚在网上看见个纪录片,今天就兴冲冲地收拾行李不知道跑哪儿去了。”烛台切踩下油门,小车平稳地向前行驶,他说话的语气也十分平稳,甚至带着几分无奈的宠溺,“他到了目的地就会联系我的,歌仙先生也不必担心。”

歌仙想感叹几句烛台切婚后的日子真算不上好过,但别人家的事情自有别人家的道理,他犹豫了一会还是选择了沉默,等着烛台切开口说工作的事情。

 

“今天要和你见面的画家其实是我的旧识。这孩子不怎么擅长社交,到时候还要歌仙先生多担待些了。”

“既然是你的老朋友,我肯定是要给点面子的。”歌仙说话的时候又不自觉地多了点傲慢。他在责编的面前总是有些习惯性地摆架子。歌仙的名气太响,烛台切的脾气又太随和,几年下来却也没有因为歌仙的这点傲慢闹出什么矛盾来。

“那自然好。这孩子大学毕业之后便一直住在东京,日子也过得一直拮据。这次听说有可能和您合作,还是买的夜间巴士的票过来的。”

“现在的年轻人也都不容易。”烛台切话里的意思很明显,歌仙本来也对他画里的小猫小狗很有好感,便点点头,表明了自己愿意多做些了解的态度,“那孩子现在是住在你家?”

“他的小叔叔一直在爱知工作,就住在叔叔家了。”

 

听到叔叔两个字的时候,歌仙的肩膀下意识地一抖。他猛地就想起了昨天遇见的那位长谷部的侄子,一些不祥的预感在他的心里蒸腾而起。歌仙向来看重直觉,于是他做了个夸张的深呼吸,接着伸手拧了拧自己的眉心,告诫自己不要多想。在爱知有叔叔的男孩儿多了去了,怎么可能就一定是那个不懂风雅的东北小子。

再者说,那个看起来冷漠又固执的青年,怎么也不可能是个专门画小动物的吧。

 

这么一想,歌仙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点。他靠在椅背上,听着广播里烛台切喜欢的萨克斯,甚至开始构想起一个以虎斑猫为主角的绘本故事来。

 

车停在了出版社门前,太鼓钟活泼地跳下车,熟门熟路地往供参观者休息的小阅览室去玩了。烛台切还要先去地下二层把车停好,歌仙便干脆先下了车,打算先去会客室单独跟那位新人画家见个面。

“那孩子的性格真的有点孤僻,歌仙先生不要见怪呀。”烛台切伸手拍了拍歌仙的胳膊,满脸让人无法拒绝的绅士笑容。

歌仙随口应了一句,他心里还在隐隐担心自己的直觉会不会成真,在烛台切重新把车窗摇上去之后便径直往电梯的方向过去了。大文豪的脚步越迈越快,全然没有了平日里悠闲自在的氛围。小小的电子屏幕里,红色的数字逐一往上跳,歌仙的心情便也跟着这些数字飞快地跳了起来。

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期待还是在害怕。

不,怎么可能是期待。歌仙理了理和服的领子,再次伸手摸了摸胸口那朵布制的牡丹,“不可能的,谁想要见那个不懂风雅的东北乡下人啊。”

青年凌厉的金瞳再一次飘进了歌仙的脑海。他的眼睛的确很漂亮,看起来仿佛是某种猫科动物的瞳仁,泛着警戒而又纯净的光芒。那是一双好眼睛,歌仙想,哪怕自己再不喜欢那个人糟糕的品味,那双眼睛也的确是夺目而迷人的。

电梯很快在七楼停了下来,歌仙疾步走了出去,凭着自己稀薄的记忆往小会客室走过去。推开门的时候,沁人心脾的茶香悠悠地飘了过来,歌仙正打算微笑着开口打个招呼,却被眼前的光景怔住了。

 

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地,再一次看到那双金色的眸子。

 

“请允许我再一次介绍自己,歌仙先生。”俱利从木椅上站了起来,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画纸,“我是大俱利伽罗,是一名插画家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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